加强人、车夜间空间划分的因素
泸州市政工程建设用行道树来划分行人和车行空间,或者利用其他公共设施,或者用路灯来划分夜间行人和车行空间,都是比较有效的方法。但是实际上,很多满足于白天步行的空间到了晚上就不那么满足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步行路灯,导致人行道照明不足,花坛、座位、邮筒、垃圾筒、交通指示牌等设施都淹没在黑暗之中,被人遗忘,更不用说景观照明了。对策是增加人行道照明。
塑造街景照明的特色
提供在夜市中活动的人所需的坐标系。需要统一设计交通信号标志,使每一条街道自成一格,与其它街道区别开来,避免街道数字化。同一街道上的街灯造型一致,与其相连接的街灯造型遵循“统一中变”的原则。在交叉路口、行人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出口设置标志,以引起视觉注意。
城区的次要街道由于人行道相对狭窄,公共设施也相应减少,此时主要满足交通功能要求,但街灯仍以具有该街道特点为原则,亮度适中,可以交叉布置。
居住区街道为表达宁静、舒适的氛围,行道树一般种类丰富,且有居住区自身的特点,此时路灯采用暖色灯光。低光柱子,与行人空间配合使用这个比例。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对树木进行适当的照明。
有历史特色的街道一般都是步行为主,街灯的造型在这个时候就变得非常重要,应该符合街道的特定氛围。有时候为了加强这种气氛,可以适当降低照度,尤其是使气氛暗淡。
步行道上各种设施都是按照人的尺度来设计的,因此细节表现较多,白天,人们很容易感觉到,而夜间利用局部照明也能达到这一效果,甚至能满足人们在灯光下看报纸的行为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