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为屋顶花园工程施工,比选人为泸州城投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现邀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名称:屋顶花园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位于江阳区春华路一段。
2.4中选人数量:1家 。
2.5 比选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需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8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严禁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4.1根据《关于在政府比选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申请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 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貌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比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4.2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比选申请人为比选申请人在确定比选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比选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17:00。
5.2获取方式: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经办人不是法
定代表人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签字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一段南滨.友邻中心1栋5楼泸州城投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综合部)领取比选文件。
5.3比选文件不收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2日9时30分, 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一段南滨.友邻中心1栋5楼泸州城投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6.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相关事宜在泸州市城投集团官网和泸州城投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申请人:泸州城投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一段南滨.友邻中心1栋5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683048371
联系邮箱:770109512@qq.com
泸州城投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2月14日